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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年内不可转
贵阳市有关部门在22日突发楼市调控新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以下要点:1、销售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区(县、市)要停止供应土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8-12个月的,维持正常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供地,并加快供地节奏。2、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30%;职工家庭累计有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三套或以上住房贷款,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以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的住房贷款记录为准。3、即日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限制转让。自2017年9月23日零时起,凡在我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购买时间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重庆:主城区新购房限售两年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的上述通知称,凡在主城区范围内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新购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购二手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取得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
香港大公报援引重庆房地产领域相关人士指出,“重庆今次出台限售新政,意在阻止各类炒房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防范各类套利机制出现,堵住了部分违规资金进入楼市的同时,也防止了资金随意撤出楼市,搅动市场。”
此前,在一线城市及热点二线城市房价火爆上涨时,重庆却不温不火,平稳发展。直到去年下半年,重庆房价才开始出现明显攀升态势,今年二季度更以15.62%的环比涨幅位居全国第一。
曾作为全国同类城市房价相对洼地之一的重庆,近2个月房价中位数均已在万元以上,近半年涨幅均在20%以上。过去十年,重庆平均房价累计涨幅为266%。
南昌:含不限购地区在内限售新购房
除了限定新购住宅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的最低转让期,南昌新政还提到,“三限房”不在本次调控范围内,但是“三限房”本身已经限制了五年不可转让的时限要求,此次新政全市范围适用,包括此前不限购的九龙湖、儒乐湖区域,也包括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等。
南昌市新房均价已突破1.2万元/平方米,二手房均价也接近1.1万元/平方米。去年同期,二手房均价不超过1万元/平方米。
国家统计局8月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显示,南昌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0.9%,涨幅全国第三,同比上涨8.7%。
就在本月初,南昌市发布通知要求,自10月1日起,对“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用地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含商住)项目,在商品住宅销售及转让过程中,采取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等“三限”措施。同时,“三限房”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石家庄:曾有消息称最长限售期达八年
在相关报道页面消失前,《21世纪经济报道》称,此次石家庄新政打开了该市楼市调控“限售”大门,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措施。
上述报道曾提到稍早搜狐焦点的报道,称石家庄新政将启动限售政策,除了继续加码限购,还首次提出在限购区域内,家庭拥有 2 套住房的,五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家庭拥有 3 套住房的,八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
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向当地业内人士确认了上述消息。其报道还称,在各地现有调整措施里,限售八年是时间最长的。其他城市有限售五年的。
南宁:市区限售二套及以上住房
和南昌、重庆对所有新购房限售不同,南宁自本周五起执行的限售针对二套及以上住房购买者。
南宁住管局相关通知称,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通知还要求,严格商品房销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对外销售商品房时,在未与购房人就预售许可范围内具体房号达成购房协议前,不得收取购房人任何费用。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办理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长沙:含二手房在内购房限售三年
在以上四个城市本周五晚传出新政消息后,长沙住建委于周六凌晨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全市自周六当天施行:
1.在本市购买的商品房(含二手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3年后才能再次出售。
2.本市户籍无房的,限购一套。
3.本市户籍(家庭为单位)有一套房的,需要在取得首套房不动产权证后3年以上才能买第二套房。
4.外来户限购一套,需要出具24个月以上的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
西安:商品住房出售前调价须申报
本周五西安物价局发布关于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9月25日下周一起,未办理预售许可、或已取得预售许可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如要调整价格,须先向西安市物价局进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
通知称,商品房价格申报适用于城内六区,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不列入申报范围。对于符合申报要求的商品住房“一套一标”销售价格,在西安市物价局官网公示。
通知还提到,商品住房价格实行明码标价,继续执行“一价清”的规定,即水电气暖、通讯等共有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设施费用一次性计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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