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7-8-23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广州日报:8月17日,佛山市住建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在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上首度公开回应“双合同”:不能直接简单认定“双合同”即违规,相关监管部门将从四方面界定“双合同”是否违规。该局表示:对于出现的“关于购房时出现毛坯房合同和装修合同分别签订的双合同问题,目前国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该行为是否违规,不能直接简单认定双合同即违规。”此外,“国家鼓励和推广带装修交房”,因此佛山市支持房地产项目带装修交房。
但这并不意味着“双合同”就是合规了,当前佛山市相关监管部门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对“双合同”是否违规进行界定。
第一,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违反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二,项目销售时是否明确告知购房者项目是否带装修销售,购房者是否知悉带装修销售情况和标准,是否自愿签订相关协议,是否存在销售欺诈行为;
第三,装修协议的装修内容与装修价款是否相符,能否出具相关装修造价的证明材料,是否存在虚假、虚高装修的行为;
第四,实际装修情况是否符合装修标准协议约定,是否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