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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三水警长

三水警长对“被弃男婴生父是谁”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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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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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空雨新山 于 2010-4-23 14:46 发表
律师不是公权机关啵,,律师的话可以当圣旨?再建议日后警方应该征求公权机关:如法院等来说法。
对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律师的说法不过是个人看法。

法官以什么身份来说呢?以个人身份还是什么呢?
没有人的话可以当圣旨。如果把律师的话当圣旨,那就乱套了。庭审我参加的不多,不过TVB的法庭剧上,也不是一方完全把另一方驳得哑口无言的吧,即便出现了这种情况,法庭的判罚和起诉人的要求也不一定完全一致的。
媒体采访时,律师是解读法律,根据他的法律经验,认为这一行为是否有违某法某条,可依据某法某条做出何种裁量。我想,读者愿意相信律师解读法律比外行人解读法律更可信,因为这是律师的专业,和律师的从业经验。而不是:律师的话是圣旨。
法官是依据法律做出裁量。但,网络论争和媒体采访不是法庭审判,不具备法律效力。一个法官让他在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场合对案件做出评判,只能是“in my opinion……”,这样的个人观点,你能拿去当圣旨吗?
这样的论争弄不好,是会对案件判决形成干扰的。此干扰意为中性,并非就是好的或坏的。“妨碍司法公正”,这一词同样大量出现在TVB的法庭剧中,相信各位都听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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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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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空雨新山 于 2010-4-23 15:50 发表



律师说法的时候,应该做个更负责任的律师:隐私问题没有明细法律规定,个人看法。。。。。。

遗弃又当何说法呢?大律师?!



上网查了一下,遗弃案属于自诉案件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就是说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不会主动参与,而是由被害人或其代理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非专业,根据网上的说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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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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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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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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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不懂法,请学习,脑瘫,请治疗!

上网查查遗弃罪的犯罪构成及相关知识,如属脑瘫,请及时治疗,若果达到医赛赛银子,请自绝,注意选择地点,不要误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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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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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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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空山新雨看上去很有道理,实际上笨的很,这么简单的问题,你纠缠不清,这次顶不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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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鱼

Prince will be the 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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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发表于 2010-4-24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除了遗弃罪 还有一项故意伤害罪 别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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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5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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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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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5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回复 29楼 空雨新山 的帖子

不懂法,请学习,脑瘫,请治疗!
上网查查遗弃罪的犯罪构成及相关知识,如属脑瘫,请及时治疗,若果达到医赛赛银子,请自绝,注意选择地点,不要误伤他人。
;P ;P 再说一次:不懂法,请学习,脑瘫,请治疗!,连公检法的管辖范围都搞不清,还在这里啥吵,绝对是个脑瘫------医赛赛银子这种!!!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可公诉可自诉,及只能自诉!没事看看书吧,不要在这里啥吵了。
还有你凭什么说“初生婴儿被父亲弃在医院里”如果你有证据请实名向公安机关举报,如果仅是个脑瘫,麻烦你,自绝!: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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