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水网站-新三水人才网-新三水房产网

查看: 847|回复: 3

请问这些算不算制造谣言?如是又当如何处理?

[复制链接]

1

鲜花

208

帖子

236

积分

中鱼

Rank: 2

发表于 2010-3-31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http://www.xinss.com/viewthread.php?tid=113305&extra=page%3D1

鄙视这些制造恐慌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鲜花

20

帖子

25

积分

中鱼

Rank: 2

发表于 2010-4-1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有些玩笑的确不能太过分啊,就算是愚人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2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公民擅自散布未经国家有关权威部门证实的自然灾害信息,属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行为。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第二十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鲜花

13

帖子

4

积分

小鱼

Rank: 1

发表于 2010-4-8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三水公安 于 2010-4-2 10:29 发表
公民擅自散布未经国家有关权威部门证实的自然灾害信息,属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行为。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


甘你地捉左条粉肠未啊?点罚讵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