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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月1日起,三水水价每立方米上涨0.12元。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白坭镇、乐平镇及原六和镇,居民生活用水由原来每立方米1.15元调整为1.27元。不少市民质疑:水价为何又涨了? 对于水价再次调整的原因,区物价局给出了回复。该局副局长冯志强说,早前,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价〔2009〕62号)文件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广东省对供水企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每立方米0.12元,并将水资源费列入供水企业成本。“此次水价的调整不是三水区单独的行为,是贯彻省物价局文件要求。”
冯志强对水费的征收方式也给出了解释,他说原来由区供水企业实行代收代付水资源费的征收方式,价格为0.0118元,统一按省规定水资源费每立方米0.12元列入供水企业成本并相应调整全区自来水价格,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新增水损和税金由供水企业内部消化。
冯志强说,各镇(街道)居民用水阶梯式基准水价按新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第一级水价标准为1.27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标准为1.85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标准为2.19元/立方米。
此外,冯志强还强调,低保家庭仍可享受用水优惠。“对低保家庭的优惠措施仍按佛山市三水区物价局《关于佛山市三水区调整自来水价格暨居民用水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的通知》(三价〔2009〕9号)规定执行。”他说,低保家庭仍然能享受每月免费使用6立方米自来水,计价方式为各级水价之和减去6立方米的免费用水价格7.6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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