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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授权人未缴纳年费专利终止,肇庆某公司被判侵权
新快报讯(记者 刘正旭 通讯员 顾奇志)孕育了“健力宝”这一知名品牌的三水酒厂,因研发帝一保健酒被肇庆帝一酒业公司(下简称为“肇庆帝一”)告上法庭。记者昨天从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获悉,此案最近又有了新进展,随着专利授权人——三水酒厂原厂长董×奇所持有的专利权被终止,“肇庆帝一”被判侵权。
独家研制保健酒却成被告
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三水酒厂与华南理工大学合作研发了“帝一”保健酒,当年7月推向市场时,酒厂在“帝一”保健药酒上使用了具有10多年历史的“禾花雀”商标。
但几年后一家名为肇庆帝一酒业有限公司的酒类生产企业,以侵权为名,把三水酒厂告上了法庭。
几经对簿公堂后,2007年10月,省高院终审判决,把“帝一”的专利权判归董×奇所有。
酒厂原厂长“抢注”专利
经法院查明,董×奇为三水酒厂原股东、厂长,董在任三水酒厂厂长一职时,于2004年8月申请了“酒包装盒”的专利,并于2005年2月被授权。2007年9月,董×奇把专利授权给“肇庆帝一”独家使用。
而据三水酒厂提供的证据显示,当时董在申请该项专利时,所支付的费用是由三水酒厂提供,因此,专利应归三水酒厂所有。
辛辛苦苦打拼下来的品牌,却成了别人的“新娘”,但不久此事突然有了转机。
三水酒厂经调查发现,董因未缴纳相应的专利年费,该项专利已于2006年8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终止。为此,今年5月,三水酒厂把“肇庆帝一”告上佛山中院。佛山中院审理后认定,董因未缴纳专利年费,外观设计权被终止,因此董×奇向“肇庆帝一”的授权无效,且“肇庆帝一”成立于2006年4月,三水酒厂于2004年1月就开始生产,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损害了原告商誉和经济利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在媒体公开道歉并赔偿三水酒厂经济损失5万元。
目前,三水酒厂已就广东高院此前的判决申请再审,并已被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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