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4月25日订的一台雪弗兰科鲁兹车,交了1万元"订金",并签了一份协议,协议只写了:车型、价格,其他啥都没有! 因为我所住的小区恰巧于五一期间发售车位,所以我想先买车位,迟些再买车.于5月5日与经销商协议退订,但经销商不同意退款. 但我记得大学<经济法>学过:"订金"只是预付款,不具"定金"性质, 所以从法律讲可以全退!但经销商就是死赖不退. 僵持至今无果,只得烦请各位大虾帮忙出招,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不胜感谢!!! 附:经销商资料 王思思销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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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