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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失业的小伙伴注意啦别忘了这笔钱可以领!佛山失业保险金标准,自费款期2025年3月起,调整为1872元/月。哪些人可申领?如何申领?往下看👇
一、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失业人员需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前及时办理失业登记,以免影响失业待遇正常享受。
二、申请材料
1.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若社会保障卡处于制卡中、未激活、挂失补办等状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借记卡);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等户籍证明(户籍地和最后参保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失业人员选择在本省户籍所在地申领失业待遇的需提供)。
三、经办时限
5个工作日。
四、申请途径
1.线上申领:
登录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支付宝、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任一平台申领。
2.线下申领:
在工作日携带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或在社保智慧终端自助机自助办理。
五、发放时间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至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户,首次发放于业务办结的次月15日前。
六、待遇情况
1.失业保险金:按佛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发放,目前为1872元/月;
2.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用缴纳。有关待遇及办理相关报销手续,按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现行规定执行。
3.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领取死亡丧葬补助一次性待遇。
5.领取期限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满一年至四年的,每满一年为一个月,超过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领取期限如下表:

七、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须按月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可在每月任意一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线上办理,或在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形的,须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业务,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培训的;
(6)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对未及时申报导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一经发现核实后,将责令退还,其失信记录将被纳入社会诚信系统。
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当向最后参保地或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存在跨省缴费且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4.失业人员在失业单位参保缴费小于等于6个月、失业单位领取待遇人数或参保人数变化异常等高风险情形的,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员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薪金发放流水、劳务派遣协议或会计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的有效材料供核查。
有需要的小伙伴,赶紧码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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