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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43㎡!佛山征集人才住房,三水选中项目可享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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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9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60-143㎡!佛山住建局征集人才住房!
8月15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人才住房入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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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知指出,佛山住建局拟组织申报佛山市人才住房项目,以增加我市人才住房房源供给,组织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申报范围

佛山市五区(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范围内的以下房屋:

(一)新供应用地、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或配建的人才住房。

(二)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发展需求,利用新增供应住宅用地建设的人才住房。

(三)市、区人民政府通过购买或租赁商品住房、改造商业用房、改造城中村闲置存量房、盘活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动态筹集商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人才住房。

(四)企事业单位等利用自有用地建设或配建的人才住房。

(五)通过社会捐赠、市场租赁、政府征收等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人才住房。

二、组织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申报条件

(一)房屋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且不存在查封、异议、冻结等情形。如房屋为共有的,需共有人一致同意入库。

(二)产权型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143平方米为主;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60-89平方米为主(市场化人才公寓单套建筑面积可适当减少)。

(三)纳入租赁型人才住房管理的存量房源须具备基本入住条件(住房已装修,非毛坯房状态,已开通水电气;住房内配置有满足基本生活的设施设备,至少应包括灯具、灶具、床、床垫等)。

(四)人才住房入库优先考虑具有一定规模,机构化、专业化运营管理的房源。

四、申报主体

拟将有关房源纳入产权型人才住房或租赁型人才住房的申报主体应为房屋权属人或房屋权属人委托的运营管理单位。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资料提交

由申报主体向所在区住建部门(申请市级人才住房的向市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人才住房入库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人才住房入库申请表;2.申报主体身份信息材料;3.拟纳入人才住房项目介绍;4.房屋权属相关材料;5.拟纳入人才住房房源清单。

其中,申请将存量房源纳入租赁型人才住房管理的,还需提供符合设计、消防、安全等相关标准材料;有关房源达到入住条件的文件、照片等相关材料;租赁型人才住房租赁方案。

(二)审核认定

由房源所在区住建部门(申请纳入市级人才住房的为市住建部门)对申报主体、房屋信息等资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及确认

对通过审核的房源,由所在区住建部门(申请纳入市级人才住房的为市住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审核部门对拟纳入房源进行确认,明确具体纳入期限,并告知申报主体。

(四)房源备案

各区住建部门确认将有关房源纳入人才住房房源库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市住建部门备案,并将房源信息录入佛山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平台。

六、退库管理

纳入人才住房管理期限已满,不再继续纳管的,可向各区住建部门(市级人才住房项目向市住建部门)申请退出人才住房房源库,由住建部门根据《佛山市人才安居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核同意后,将有关房源退出人才住房房源库管理。

七、其他

纳入人才住房房源库的项目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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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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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9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也是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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