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即将启动。日前,佛山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巩固提升招生秩序、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提出要求。要点内容如下!
01
科学划定招生范围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各区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学生入学需求,在本区不能完成招生计划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在保障住宿条件的前提下,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面向市内区外补录,不得跨市招生。
港澳子弟学校:严格按批准的招生范围和对象进行招生。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02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公办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入学。因历史遗留或政策延续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公办学校可暂时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过渡,鼓励逐步实行按地段划片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电脑随机摇号招生工作应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类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摇号招生。
严禁各类学校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面试、评测、人机对话、收取简历材料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通过收集学生就读意愿、获奖证明、荣誉称号、质量监测成绩或等级等各类信息,提前锁定或筛选生源。
03
落实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政策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可同时申请公办民办学校学位,并按要求选择其中一个学校注册。
各区要按照全市统一的工作日程,安排好公办民办学校报名、录取、注册等时间。全面落实平台监管,严禁脱离平台监管的招生行为,公办学校招生纳入各区招生平台统一管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市招生平台统一管理。
04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分类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占比不低于85%。
保障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继续分类有序实施“长幼随学”服务机制,帮助“多孩”家庭解决“接送难、两头跑”的问题。
《通知》还就加强招生计划和新生入学管理提出要求:
来源:佛山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