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水交警接获一则举报有车主正常行驶期间 突然遇到一辆轿车“鬼探头” 十分危险 ▼
2月19日,三水交警接获一则举报,车主表示自己驾驶小车由北往南经贤兴路进入三水大桥辅道上主道路行驶,突然在辅道上遇到一辆银色轿车“鬼探头”,并逆向行驶,幸好躲避及时,有惊无险。
接报后,三水交警随即对线索进行走访核查,并传唤该车辆车主刘某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经查,车主刘某当天驾驶粤E号牌车辆,原本打算北往南经贤兴路往广海大道,谁知道走错车道,直接上了三水大桥主道路。“可能要走很远才能掉头,我一时贪图方便, 直接掉头逆行‘走捷径’。”刘某说道。
“这样强行逆行,很容易与正常行驶车辆迎头相撞,酿成严重交通事故,你这行为太危险了。”面对民警严厉的教育,刘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亦对自己的违法行为非常后悔。“都是侥幸心理作祟,以为这样没人发现,我以后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刘某懊悔的说道。
最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逆行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并扣3分处理。
总有一些驾驶员为图一时方便 将车开到对向车道,逆向行驶 致使他人无路可走 这种行为 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重则引发交通事故 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 ▼ 逆行危害大
1 易引发交通事故。逆向行驶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容易引发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而涉及摩托车逆行的交通事故中,往往摩托车司机伤亡居多。
2 降低道路通行效率。逆向行驶的车辆往往会阻碍其他车辆的通行,易引起交通堵塞,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记3分。
同时,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如因车辆逆行发生交通事故 逆行车辆负全责! ▼
人生无捷径,生命无返程 驾驶员切不可为贪图一时方便 而违反交通法规 每一次逆行都是对自己 及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 这可能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极大的伤害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来源 | 交警大队 编辑 | 钱嘉韵 审校 | 曾繁宇、李俊烨、杨乐禅、宋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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