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主如何合法使用小区停车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以及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可由业主通过购买、接受赠与或者租赁等方式获得使用,且上述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而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可共同使用。
如何理解小区车位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在小区业主停车位需要未得到满足情况下,建设单位不得将小区内停车位出租、**予业主外的第三人使用。而关于小区车位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理解系为按照规划确定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与房屋套数的比例将车位、车库,以**、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