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南山镇以消除潜在安全隐患为导向,对相关违建坚持“零容忍”,发现并拆除了一批涉及安全隐患类违法建设,用心用力打好“安全仗”,有效保障了市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2021年12月23日上午,南山镇政府组织镇综合执法办、镇自然资源管理所、镇生态环境监管所、镇城建水利办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六和村委会,对六和沙路村3宗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工商用地的行为进行专项拆除整治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的决策部署,加大乱占耕地违建行为整治力度,对违法乱占耕地行为“零容忍”。
3宗违法建筑被拆除
2021年初,租户林某未经批准,私自在六和沙路村占用耕地建设了1间临时板房,该临时板房占地约0.08亩,涉及占用耕地约0.08亩。
拆除中后对比
2021年初,租户黄某未经批准,私自在六和沙路村占用耕地建设了1个铁棚,该铁棚占地约0.39亩,涉及占用耕地约0.39亩。
拆除中后对比
2021年初,租户黄某未经批准,私自在六和沙路村占用耕地建设了1个铁棚,该铁棚占地约0.74亩,涉及占用耕地约0.02亩。
上述乱占耕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南山镇政府先后向当事人黄某、林某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权利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催告履行通知书》、《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耕种条件。为顺利做好拆除工作,前期执法人员多次走访当事人,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最终当事人对拆违整治工作予以了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拆违行动的实施。为有效遏制违法用地、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南山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对上述3宗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接下来,南山镇将继续加大执法巡查检查力度,积极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行为,严守耕地红线。提升人文居住环境,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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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查新增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我们一直在行动。
2021年下半年,租户凌某在六和“羊背”(土名)占用约0.46亩基本农田新建养鸭棚,2021年12月初,南山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同月,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
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进行违法建设!
来源丨南山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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