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狮山的余先生 向我们报料称 自己比别人多花了17万元 买了一套二楼的商品房 后续竟发生了一连串的麻烦 到底怎么一回事 一起来看看
我们花了这么多钱,买了个平台使用权,开发商纯属骗我们。
余先生在2019年购买了位于南海狮山的龙光玖御湖小区,当时选择了20栋的2层204房,建筑面积108方总价150多万,包含精装修。至于为什么选二楼,皆因销售人员说选二楼享有大“实惠。
当时销售承诺我们这个二楼平台可以搭建阳光房,不打混凝土这些做玻璃房就可以。
据了解,这个平台有70.6平方米,根据余先生提供的和销售的聊天记录可见,平台的费用为176675元,并且说明,平台和房款是分开的,事实上,开发商给的这17万多的收据名目写的是"204房装修款”。
等到9月份收楼的时候,余先生却发现,整个二楼平台有很多燃气管道,顿时傻眼了。
出现了燃气管道,还跟我们说不能搭建阳光房,我们当时买二楼就是为了这个平台啊。
开发商的理由很简单,就是二楼平台是公共区域,不能违建。而跟余先生有相同遭遇的一共8位业主,其中这位张先生为了平台,支付的费用最多,有30多万。
当时为了改善生活质量活动空间更大ー点,结果现在比以前还差了。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了解情况,物业负责人就表示,和他们无关,要去找开发商。 这事我不是很清楚,不是我这边处理的,你要找到营销中心。
于是记者又来到了营销中心,营销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却说负责人不在,有问题找物业。
随后开发商也书面回复了记者:该平台不属于客户购房同房屋的范围,客户反馈平台燃气管对客户存在影响,他们已积极沟通燃气公司,出具燃气改造方案,并与业主进行沟通协商。
另外业主要求在该平台搭建阳光房,房屋外平台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不得进行违规搭建,而对于存在争议的17万元究竟是“平台使用费”还是“装修费”,就并未提及。
有律师就分析,在商品房中公共区域归全体业主所有,不管是哪种结构的平台,开发商都没有权利去“赠送”或“售卖”使用权。至于开发商收据上写的并不是“平台使用费”而是“装修费”,律师表示,这部分费用可以协商退还。
来源:小强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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