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房地产政策是否生变? 10月15日,央行举行2021年第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统计司司长阮健弘,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出席发布会并对上述问题作出回应。
关于房地产政策:个别金融机构有误解 受个别房企引发的流动性问题影响,市场关注央行会否对房地产信贷管理暂时放松。
对此,邹澜表示,十九大以来,中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加快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在防范化解房地产“灰犀牛”风险、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也有力推动了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和高质量发展,降低了整体金融风险水平。“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的战略和方针,是我们做好房地产金融工作的长期遵循。”他称。
邹澜称,从数据上看,今年前三季度,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金额保持平稳,与同期商品住宅销售金额基本匹配。其中,少数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个人住房贷款投放受到一些约束,房价上涨速度得到抑制。房价回稳后,这些城市房贷供需关系也将回归正常。
邹澜强调,近期,个别大型房企风险**,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行业的风险偏好明显下降,出现了一致性的收缩行为,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这种短期过激反应是正常的市场现象,2019年包商银行出险、去年永煤和华晨债务违约后,在同业市场和信用债券市场也发生过类似现象。
此外,邹澜还表示,部分金融机构对于30家试点房企“三线四档”融资管理规则也存在一些误解,对要求“红档”企业有息负债余额不得新增,误解为银行不得新发放开发贷款,企业销售回款偿还贷款后,原本应该合理支持的新开工项目得不到贷款,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企业资金链紧绷。
“针对这些情况,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已于9月底召开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指导主要银行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投放,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邹澜说。
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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