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有序恢复密闭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分类分级精准防控工作要求,根据《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有序恢复密闭场所经营活动的通知》(佛防疫指办〔2021〕245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有序恢复密闭场所经营活动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对全区歌舞娱乐场所(KTV)、迷你歌咏亭、上网服务场所及棋牌室、麻将馆等密闭场所有序恢复经营,对景区、影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采取预约、错峰等措施,以上场所均按最大接待能力的75%限流,防止人员聚集。
二、各类营业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广东省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要求,落实进门测温、查验粤康码、戴口罩等措施;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疫苗应接必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及个人防护等要求,杜绝聚集性疫情发生;加强场所卫生管理,落实日常清洁消毒,保持环境通风。
三、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并按照上述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拟恢复营业的密闭场所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才准许其恢复营业,验收不通过的,不予恢复经营。同时,要加强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佛山市三水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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