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严 厉 打 击 毒 品 犯 罪 活 动 , 严 惩 震 慑 毒 品 犯 罪 分 子 , 有 效 维 护 社 会 治 安 稳 定 , 陆 丰 市 公 安 局 持 续 加 大 追 逃 力 度 , 对 5 名 陆 丰 籍 涉 毒 上 网 逃 犯 进 行 公 开 悬 赏 通 缉 。
自 本 通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如 发 现 涉 毒 上 网 逃 犯 立 即 向 公 安 机 关 举 报 或 提 供 线 索 , 配 合 公 安 机 关 将 其 抓 获 的 , 将 奖 励 举 报 人 1 0 0 万 元 人 民 币 , 并 对 举 报 人 严 格 保 密 。 对 包 庇 走 私 、 贩 卖 、 运 输 、 制 造 毒 品 的 犯 罪 分 子 的 , 为 犯 罪 分 子 窝 藏 、 转 移 、 隐 瞒 毒 品 或 者 犯 罪 所 得 的 财 物 的 , 最 高 可 以 判 处 十 年 有 期 徒 刑 ; 对 打 击 报 复 举 报 人 的 , 依 法 从 严 惩 处 。 公 安 机 关 敦 促 涉 毒 上 网 逃 犯 尽 早 回 头 , 主 动 投 案 自 首 , 争 取 宽 大 处 理 。
本 通 告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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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告
陆 丰 市 公 安 局 2 0 2 1 年 8 月 2 4 日
附 : 悬 赏 通 缉 涉 毒 逃 犯 名 单 ( 5 名 )
编辑 孙琳智 来源 : 平安陆丰、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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