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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 #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诊疗项目目录》”)自8月15日起执行,全省统一目录,对纳入医保支付的诊疗项目进行明确的规定。
该规定会给佛山参保人带来什么影响呢?
一、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大幅提升
《诊疗项目目录》规定“普通病房床位费”的支付标准按各统筹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普通病房A级双人病房床位费的收费标准执行。
据此规定,佛山市的床位费支付标准从原来45元/床/日,变为三级医疗机构82元/床/日,一级、二级医疗机构75元/床/日,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床位费纳入支付。床位费支付标准大幅提升。
二、诊查费支付标准有升有降
《诊疗项目目录》将“普通门诊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支付并规定支付标准均按普通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执行。
支付标准以内的部分,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按比例分担,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自付。
据此规定,佛山市的基本医保普通门诊诊查费报销调整为支付标准乘以报销比例,见下表:
(点击查看大图)
对比8月15日前佛山市三级医疗机构诊查费9元/诊次、二级医疗机构7元/诊次,未实行一般诊疗费的一级医疗机构7元/诊次的报销定额,8月15日执行《诊疗项目目录》后,佛山市参保人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的诊查费下降3.8元/诊次,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的诊查费提高0.7元/诊次,在未实行一般诊疗费的一级医院就诊报销的诊查费提高2.9元/诊次。
来源:佛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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