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平法庭和源潭村村委会调解委员会快速化解一起相邻两村因共有土地引发的合同纠纷案。
现在,和淼法君一起了解下情况吧!
没想到你们不出村就化解了这起纠纷,村民们对此都表示很服气。
为群众解忧是我们的职责呀,这也意味着法庭探索完善基层综合“调解工作室”机制取得较好成效。
两村之间的矛盾是如何爆发的?我们来听听当事人怎么说!
太阳村 月亮村不履行《换地协议》的义务,还任由他人占领本该置换给我们村的土地!
月亮村
不是不想给,但老马正在那片土地上耕种,总不能把人家的庄稼给刨了吧?
本该和睦相处的邻村
如今却形同陌路甚至要对簿公堂!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案件回顾
原告太阳村(化名)与被告月亮村(化名)共同共有源潭村委会太阳村入村路口西侧的12.76亩土地。该土地于2017年被政府征收时,原、被告签订《换地协议》,约定上述共有土地交由被告供政府征收,征收补偿款归被告所有,被告需将某6.38亩土地置换给原告。
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配合征收工作,但被告未履行某土地的交付义务,并放任第三人老马(化名)在案涉土地上耕种。
面对相邻村之间的矛盾,乐平法庭和源潭村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是如何展开调解的呢?
案件承办人张荣在充分听取原、被告意见后,考虑到双方都是源潭村人,便马上与法庭调解员朱秋红及源潭村村委会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展开联调。在源潭村委会,村委主任解读政策文件后,承办人张荣向当事人详细讲解法律法规规定,并指出第三人占用土地的违法性。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第三人承诺不再占用土地,被告也承诺向原告交付上述土地并配合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三水法院将继续以多元、和谐方式把纠纷努力化解在源头,满足群众化解纠纷的多样需求。来源:三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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