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当中规定,对个人未按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最高可罚款500元。
《条例》明确规定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同时,规定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组织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细化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规定其应当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和分类标准、分类标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劝阻不按照分类规定投放或者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行为,做好分类投放与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环节的衔接。
要求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单位和个人未按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的最高可处罚款50万元,个人最高可处罚款500元。针对“先分后混、混收混运”的突出问题,将对收运单位罚款额度调整为5万元至50万元。有市民说,已开始对家里的垃圾进行分类,平时外出也有注意按分类丢弃垃圾。
市民 把有害垃圾、厨房垃圾、干湿垃圾分开,可以减少污染。 市民
尽量把垃圾分开来丢弃,餐厨都是分开来装。
对于通过行政处罚来规范大家垃圾分类的行为,有市民认为,也是有必要的。
市民 其它城市已经有罚款的做法了(对于不按规定的)。
三水区志愿者联合会秘书长 刘智豪 我们都会开展一些进社区的亲子类垃圾分类知识讲座活动,一些变废为宝的活动,甚至是组织亲子家庭到户外徒步,又或者是宣讲,提升亲子家庭和小朋友垃圾分类意识。
《条例》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鼓励使用可再利用、可再生、可降解的产品,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从源头避免“垃圾围城”现象。此外,还鼓励通过树立先进典型、积分兑换等奖励方式,支持单位、家庭和个人回收利用可回收物。
记者:陈枫 林木森 编辑:赵伟敏 责编:阮婷君 陈浩文 监制:黄燕玲 来源:三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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