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月下午,三水召开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坚决在限期内整治辖区现存的河湖“四乱”问题,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恢复河湖岸线优美自然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态。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李军,区委常委何小玲及区河湖“清四乱”常态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出席了会议。
据了解,河湖“四乱”指河湖乱占、乱采、乱建、乱堆等违法违规问题。自全省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以来,在2019年至2020年,三水已有95宗“四乱”问题完成销号。但近期根据上级部门交办的问题清单和区巡查发现,有死灰复燃和新增迹象,目前共涉及42宗河湖“四乱”问题。
会议明确,三水必须要在2021年1月20日前全面整治完毕,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恢复河湖岸线优美自然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态。同时,要对辖区内所有河湖“四乱”问题开展常态化巡查,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
会议进一步明晰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各镇街作为责任主体,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突出整治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非法堆砌和填埋固体废物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其他河湖,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解决垃圾乱堆乱放、违法私搭乱建房屋、违法种植养殖问题。区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开展区镇联合行动。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李军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治信心。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有敢啃硬骨头的担当精神,同时营造有力的宣传氛围,为整治工作减少阻力。全区要实行挂图作战,坚决按照整治方案时间表,整治一项销号一项。
三水区委副书记 代区长 李军: 对存在问题,我们决不能回避,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抓实抓细抓好,每一个部门都要担起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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