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停车场管理系统将于8月1日起正式投入使用,收集全市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基本信息和有计算机计费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的动态数据。
《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目前系统主要起到收集停车场信息,加强对停车场管理者监管的作用,下一步,系统将充分利用数据资源,进行大数据分析,为市民提供车位查询、停车诱导、停车缴费等服务,方便市民一站式解决停车问题。
今年8月1日前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应在年底前完成基本信息登记和动态实时停车数据接入。8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应在投入使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接入系统。
《办法》规定,不提交或不更新停车场基本信息资料的行为、不按照规定上传动态停车信息数据的行为,对个人处以罚款100元,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不按规定停车或罚200
《办法》建立了道路停车泊位从设置、撤销、使用到后期动态评估的整个工作体系,并严格控制道路停车泊位总量。道路停车泊位将实行编码管理并每两年对设置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优化调整。
使用道路停车泊位的,应当在允许停放的时段、按道路顺行方向、按规定的车辆类型停放车辆,不符合机动车停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停车逃费将入黑名单
目前,全市路内停车泊位12.4万个,约2.1万个已经实施智能化收费。实施智能化收费后,停车泊位的周转率明显提高,车位使用效率提升到原来的4倍。
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逃费现象,交通部门将尽快建立信用体系。“我们正在研究停车黑名单制度,计划将恶意逃费的车主和经营管理不佳、屡被投诉的停车场管理者列入黑名单,记录在停车场管理系统。在全市联网的停车场中,列入黑名单的车辆将不能进入,待缴清拖欠的停车费用后,方能移出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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