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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的通告》称,根据国家规定,2020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职工月缴存额最高不超过5184元。
按照佛山市2019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6401元计算,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592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单位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592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合计为5184元。
佛山2019年度公积金缴存标准为职工月缴存额最高不超过4818元。相比之下,今年度的每月最高缴额上涨了3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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