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3日起,佛山市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面实施网上申报,管理中心各业务窗口停止现场受理。目前,仍有不少市民对提取操作有疑问。对此,昨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官方微信对疑问作出解答。
Q:如何才能登录APP?
A:目前佛山公积金APP已在安卓客户端、苹果客户端上线并投入使用。使用前,职工需先登录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个人查询与申报”(输入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上的个人明细编号后8位),办理订阅手机短信服务(绑定手机号码)后,下载并安装手机APP客户端使用。
Q:手机号码更换,无法登录APP怎么办?
A:登录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个人查询与申报系统中,点击取消订阅服务,输入新手机号码,接收并输入验证码取消原有订阅,再重新输入新手机号码进行订阅即可。
Q:无房提取受理成功后,多少天到账?
A:公积金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批、复核(从提交申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通过复核后,两个工作日内划账。
Q:住房公积金的无房提取,额限是多少?次数限制是怎样的?
Q:在个人明细余额不低于500元的情况下,本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最高可提取6930元,一年只可申报一次。
Q:申请过无房提取,会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A:个人明细余额是影响贷款额度的因素之一,不作套数计算。
Q:夫妻一方有房,另一方无房,如何界定无房?
A:在佛山市无房产提取公积金,假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只登记在配偶名下的不符合无房产提取的申报条件。一旦发现作假,将记录个人信用情况。
Q.在外市购房,但在佛山没有房产,可否按照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A:在外市购房,可以购房为由提取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不需申报无房提取公积金。
Q.在外市购房,但在佛山没有房产,可否按照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A:在外市购房,可以购房为由提取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不需申报无房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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