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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法院一负责人表示,在法院没判决前,如果一方提出财产保全,他就必须提供与之相应数额的担保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诚报道:广州市民刘先生的儿子在三水上学,9月的一天发生意外,被两辆车先后撞到,造成重伤。在随后的一个多月里,应当负全责的肇事司机从未露过面,也未给予一分钱的赔偿。随后,刘先生去三水法院进行起诉,并要求法院对两名司机的财产进行保全。但是,法院却让其拿200万元出来做担保。
摩托车被撞三人受伤
9月23日7时左右,刘先生的儿子小乐(化名)和同学小虎(化名)乘坐一辆摩的赶去上课。当他们行至三水乐平乐民路段时,一辆转弯的泥头车刮倒了小乐乘坐的摩托车,小乐、小虎以及摩的司机三人重重摔到了地上。不幸的是,在泥头车后边行驶的一辆半挂车因为躲避不及,也撞到了摩托车。
事发后,肇事的两个司机都下车进行了查看,但当时两人却并未报警,也没有采取救助措施。大约过了十来分钟,受了轻伤的小虎清醒过来,惊慌地报了警。
小乐被紧急送到医院,伤情一度十分危重,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抢救,他的生命体征才平稳下来。不过,因为眼球爆裂,小乐的一只眼睛彻底失明,同时由于颅脑损伤严重,他直到现在仍然无法开口说话,并且右侧肢体功能产生了障碍。
羊城晚报记者从三水区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看到,本次事故,泥头车司机因为转弯不避让直行车而负主要责任,摩托车司机和半挂车司机负次要责任,小乐和小虎均无责任。
担保能否视情况而定
车祸让刘先生一家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中。但更让他感到气愤的是,事发至今,肇事的司机没有来看过小乐一次。
为了讨回公道,刘先生向三水区法院提出了诉讼,要求肇事司机给予200万元的赔偿,这其中包括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后期治疗费等、在此之前,刘先生向法院提出了申请,要求对泥头车、半挂车以及摩托车进行诉前财产保全。随后,法院对这些车辆进行了查封。
但是让刘先生想不到的是,法院要求刘先生也要提供200万元的财产作为担保。这让他感到不可理解,“事故责任都出来了,为何还要让受害者提供财产担保呢?现在一天的治疗就要花一万多元,200万元是个天文数字。”
随后,刘先生咨询了律师,称这样的担保是需要的,确实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律师也说:“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责任十分清楚,刘先生一方没有任何责任,法院在收取财产担保时是否应该不收或者减免?”
对此,三水区法院一负责人4日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法院没判决前,如果一方提出财产保全,他就必须提供与之相应数额的担保。“如果真的拿不出200万元,可以拿房产、汽车,或者融资担保,如果有其他人愿意提供担保也行。这无关合不合理,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他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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