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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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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广州日报拍客大赛——见证圣火 我当拍客
2008年5月7日,2008年北京奥运火炬将抵达广州,拉开广东省内传递的序幕,奥林匹亚圣火的到来誓必点燃千年羊城的奥运热情!届时,广州日报体育部、滚动新闻部联合广州日报大洋网,对奥运火炬在广州传递进行全方位的报道。为了让更多市民参与到奥运圣火传递中来,广州日报现举办“拍客大赛”,向所有拍摄爱好者征集有关奥运火炬传递(广州站)的照片、视频作品。见证圣火,我当拍客!赶紧拿起手机、相机、DV,拍下千年羊城的圣火传递,就有机会赢取千元大奖。
一、大赛主题
见证圣火传递 营造和谐之旅
二、参赛对象
从事或爱好摄影摄像,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者(团体和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任何参与本次大赛评选工作的团体或个人,均不具有参赛资格。
三、参赛作品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1、展现奥运火炬传递(广州站)盛况
2、体现奥运圣火传递“和谐之旅”。
(二)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有独特的视角,能表达作者的个人情感。
2、能充分表现大赛的主题,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四、 作品形式
参赛作品包括照片作品(含手机照片)、影视作品两大类。每件参赛作品提交时,均需附带200字左右的作品文字说明(包括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一)照片作品(含手机照片):数码相机或者手机拍摄均可。拍照手机需具备200万像素或以上。
(二)影视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3分钟,像素要求为不少于320×240PIX。
五、 作品提交
(一)参赛者提交的每一件参赛作品,应包括四部分:参赛作品本身、作品文字说明、参赛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如因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而导致未能完成评选工作,主办方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参赛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参赛作品:
1、网络用户请直接在本帖子跟帖提交。
2、手机用户可通过“广州日报咪客”客户端提交。下载地址:(http://< wind_code_1 >s.dayoo.com/micat/)
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gdb@gzdaily.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拍客大赛”)
六、 评选方法
由广州日报专业摄影记者组成评委会。评委会在认真审阅、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评审结果将在大洋网和广州日报上公布。
七、 作品奖励
本次拍客大赛将会设立一、二、三等奖。作品奖金为税前奖金,获奖者需自行缴税。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 奖金1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5名) 奖金各200元
八、 作品权属
(一)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或所获奖项。
(二)大赛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参赛者所有外,其版权、使用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三)大赛组委会有对参赛作品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大赛组委会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范围、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等,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参赛者任何费用。
(四)凡来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
九、 截止日期
参赛作品需在2008年5月30日之前通过大洋网提交平台提交,并注明“参加拍客大赛”。
广州日报
2008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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