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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区妇幼保健院医生正给孕妇称体重。
昨日,省卫计委强调,审批二胎严禁增设附加条件。截至目前,三水共受理申请59宗,已审批6宗,目前正在公示阶段。在申请过程中,市民最为关注独生子女身份证明办理。
据区卫计局统计,已受理的申请中,西南街道达到49宗,除了南山镇外,其余各镇街都有受理申请。已审批的6宗申请出自芦苞镇和大塘镇,目前正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如群众无异议,即能获得生育二孩的指标。
沙头居民何先生在3月底三水开始正式接受“单独二孩”申请后,第一时间就准备好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沙头居委会填表申请。“整个过程很顺利,居委会还主动发短信提醒需要提交的材料,值得一赞!”何先生说。
和何先生一样,前来申请的市民大多关注独生子女身份证明如何出具。区卫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徐艳群说,办理独生子女身份证明时,须带齐父母的有关证件材料,到父母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无法办理的需由申请人出具承诺。
针对近期群众反映的申请再生育要求签订结扎承诺书一事,昨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专门会议,强调要坚决制止这种做法,只要符合条件就应批准生育第二胎,不能增设附加条件,在审批过程中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增设附加条件、严禁刁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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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身份证明如何办理?
(一)所需材料
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曾有兄弟姐妹但于生育前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父母属再婚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收养家庭的,提供收养证明。
(二)流程
1、带齐父母的有关证件材料,到父母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
2、父母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同意并加具意见后,交到户籍地镇(街道)卫计部门审核并加具意见。
(1)父母死亡独生子女身份无法核实的,由申请人父母生前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计部门出具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由申请人出具承诺;
(2)对曾有过的兄弟姐妹的生育情况无法核实的,由申请人父、母(一方死亡的由单方)出具承诺,申请人父、母均死亡的,由申请人出具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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