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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三水2013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该报告以2013年三水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为蓝本。2013年,三水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12件,其中有5件行政机关败诉。
报告显示,2013年,三水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12件,审结610件,行政案件总数也创下历年新高。其中,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4件,审结72件。在已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有5件,判决结果多以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为主。
据悉,三水法院于2013年受理行政非诉案件数为538件,比2012年的258件增加了1倍多,将近是2012年和2011年行政非诉审查案件数的总和。这些行政非诉案件主要集中在民生类,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红案件、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环境城管行政处罚案件、国土城建水务行政处罚案件等四类涉民生类案件占案件总数的90%以上。
三水法院的报告还反映,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的深入推进,以前由上级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通过委托形式下放到区级或者镇街一级,部分被委托机关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决定,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属于超越职权行为,不受法律支持。
在2013年的行政司法审查案件中,记者发现个别行政机关对个别行政相对人多次要求行政处理的行为出现重复答复,产生一事多诉现象;有的对行政相对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公开内容不完全,与申请内容不对应,且又不履行说明或告知义务。上述事由,都可能导致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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