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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中午在接孩子放学时在学校门口接到了《幸福家教》的宣传单,相信有很多家长都有接到,上面有写孩子的托管,午托,饭餐,补习等,由于本人要上班,孩子放假了无人带,把孩子一人放在家里也不放心(孩子今年7岁),就拨打了上面的电话咨询,询问孩子托管的事项,被告知托管30元/天,饭餐5元/餐,里面有很多资深的老师。于是就约了见面的地方,确定托管。接待人说此中心有几个补习托管的地方:1、海畔名苑2、西南九小侧门附近,3、时代城。由于家住商业城附近,就想选择西南九小附近的这个点,接待人说九小附近要过几天才正式开班,现在都是到海畔那边,我说也没关系。
1月16日,17日都是在海畔托管的,第一天,我听我孩子回家说老师带他去沙头市场派传单,当时我觉得这样带孩子出去是不妥,但我跟我孩子说这是锻炼你的胆子和礼貌,也觉得没什么了,就当是个锻炼吧。这些都没什么,可到19日,负责的老师说九小这边有学生要过来托管,让我把孩子送到九小这边,当时我把孩子送到楼下时(海畔和九小的都是在居民楼内)按门铃没人应,在楼下等了几分钟,正准备把孩子带回公司上班时,那个老师来了,我就把孩子交给她上班去了,到下午5点半左右我和朋友一起去接孩子,刚好门开着,里面有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应该是补习老师)和一个阿婆带着个孙子,好像也是咨询托管还是补习的事,可在那找不到我的孩子,我看到那里的环境真的很差,应该是一个很久没人住的出租屋来的,地面上都一层厚厚的灰尘,我打电话询问接待我的老师,老师说带到海畔去了,等下送他回来,一直等到6点多,我孩子回家了,我在吃饭时跟我孩子说,妈妈明天还要送你去托管那里,孩子就伤心地哭了,我询问孩子发生了什么事,孩子说:“早上老师去买了个早餐给他,老师就走了,留下他一人在那,老师走时说中午送饭过来,中午老师有送饭过来,老师在孩子吃饭时又走了,孩子告诉老师说不想待在这,想去海畔那边,老师说出去有事等下再带他去,老师出去后,孩子一个人在那个房间,里面没电视,二楼里又比较暗,孩子又无聊又害怕就一个人开门走到楼下的公园去玩,九小区是没有围小区的,孩子说他玩一下就去门口处看了老师有没回来,看了几次也不见老师,一直到孩子6点左右也就是我打过电话给老师后,孩子自己回到了楼下等老师,听到这,如果你是孩子的父母,不知你们的心情会怎样?反正我当时是很难过,她把孩子一个人关在那样的房子里一天,对孩子的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了影响,孩子总是哀求我:妈妈,你不要去上班赚钱了,你不要送我去托管了。。。。。。
当天晚上他们的老师也没给我电话我给个说法,第二天,我找到了海畔那边去,在那等了很久等到了那个接待的老师,她向我承认了错误,请求我的原谅,我说你犯下了这么大的错我不会就这么原谅你的,她说那就赔偿你孩子1万元,我说我不用你的钱,我怕你还会害别的孩子,不久后那个中心的负责人回来了,态度不是很好,还想吓唬我,当时我就提出要3万元作为他们的惩罚,那个中心负责人说我想什么样就什么样吗,说你想要30万,300万我都给你吗,我说我根本不想要你的一分钱,我会把这些钱当着你的面全捐到慈善机构去,只是想给你个教训。然后这个负责人就开始钻字眼,说他们没有托管,我说传单上有。她说这只是夸大广告。我的电话是有接通录音功能的,这个她当然不知道。她还很嚣张地说,你去公安局,法院告吧,反正不关她的事,是她的工仔做出来的,有什么事找她就好的,她让那个老师马上辞职。想推卸一切责任。
她的说法让我很气愤,我今天上午去到了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的警察查到那个负责人和那个老师竟然是母女。同时也咨询了律师,去法院提交了上诉,去到工商部门(因他们是没办 证的)工商部门说属于教育局管,随后我也去了教育局,教育局工作人员说会跟进,从教育局出来我也报了新闻媒体。
本来只是想警告下她们下次再都不能让别的孩子也受到同样的伤害,可他们的态度让我接受不了,所以决定不管怎样都得讨个说法
本来我想在这公布她们的姓名和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的,出于道德问题,我暂时不公布了。再次奉劝大家,如有孩子假期没人看管的,一定要找正规机构,孩子的安全才是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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