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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恒达花园用地遭强占 支付租金或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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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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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4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本报连续报道的三水区恒达花园小区用地被公共自行车站强占用地的事件持续引起当地关注。昨日记者获悉,小区业委会已经正式提出,要求区环运局或承包商支付自行车站点租赁费用,但随后引来部分网民反对。而区环运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在财政上并无多余的资金可以用于租赁场地,目前与业委会仍在协商中,尚未达成一致。
业委会:
  环运局应象征性支付租金
  两个月前,三水区环运局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占用恒达花园小区用地设公共自行车站。此事遭到该小区业委会的投诉与抵制。7月19日,区环运局正式对业委会回应此事,发函说明占地原委,建议业主委员会征询全体业主对公共自行车站点无偿使用部分恒达广场公用地的意见。
  7月30日,恒达花园业委会在复函要求区环运局公开道歉,且为表示承认并尊重业主的物权,应象征性缴纳少量租金,签订租赁合同。
  对此,网友“放肆地笑”在三水本地论坛发帖表示反对,“环运局作为政府部门,每一分钱都是从纳税人身上得来的,我作为纳税人,绝对不同意政府出这笔钱。”他分析,环运局侵害恒达花园业主的利益构成事实,恒达花园维权也在情理之中,但若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搬迁是唯一的选择。
  对此,不少业主向记者表示,收取租金其实也只是象征性的意义,根本原因在于该项目名为公益,但实际却是商业运作。“有公司承包后在运作,也就是拿来营利,收费自然是理所应当”。
  小区居民陈女士表示,有政府出资或者是承包公司出资支付租金,并不会影响站点的运营,且商业运作付出适当费用很合理。“公司在运作支付租金也就是在投入,合情合理,没什么不对。”
  环运局:
  尚在协调之中
  区环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共自行车项目作为公益事业,如果要付场地租金的话,操作上比较困难;其次,在财政上,公共自行车项目是招标项目,部门并没有多余资金可用于支付租金。“如果要收租金,我们确实很困难。”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与小区业委会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仍在争取业委会的支持,希望业主们可以把场地借给政府用。“实在不行,修改站点的位置也是一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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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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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7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邀月 于 2013-8-26 19:30 编辑

予人方便等于予己方便,呢件便民方向大于利益既事上恒达花园的举措的确大煞风景。所占空间有限既自行车站目的系方便群众使用自行车,在选址合理情况下,又无对恒达住户造成困扰不便或影响治安问题,何必太着眼于个体小部分利益呢。在便民项目上设卡为难确实不妥,心胸未免太窄了。而且在建未建成时点解唔及时先制止叫停作商量呢,反而在建成后再设卡制造不和谐气氛,便民项目上何不处理得大方得体D当作贡献下,我琳形象分都加唔少。自行车站唔系钓鱼岛,请将着紧力度放系钓鱼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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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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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4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DLhx 于 2013-8-24 23:39 编辑

“放肆地笑”这个网友言语上不雅,没有网言的道德!!!虽说是言论自由,但也必须要有道德!!!!版主不应该把此人作为代表性地摆出来,更何况众多网友已看出其是华晕局的!!!!!其代表性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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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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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DLhx 发表于 2013-8-24 23:36
“放肆地笑”这个网友言语上不雅,没有网言的道德!!!虽说是言论自由,但也必须要有道德!!!!版主不应该把此人 ...

业主大会无开...所谓的业委会凭什么代表所有业主....建议集齐所有业主意见再来维权...依家俾人的感觉就系部分人打着业委会的名义为自己赚钱.
QQ:47442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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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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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建议迁距入妇教所!!!!!!!!!!!
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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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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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想这只是部分业主的想法,并不代表全部业主。如果与小区无法达成共识,建议搬迁。这是便民措施。既然他们不需要,干嘛还要求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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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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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荣誉市民原创写手神回复

发表于 2013-8-25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放肆地笑 于 2013-8-25 17:41 编辑
DLhx 发表于 2013-8-24 23:36
“放肆地笑”这个网友言语上不雅,没有网言的道德!!!虽说是言论自由,但也必须要有道德!!!!版主不应该把此人 ...


“放肆地笑”是环运局的人?
拜托你擦亮你的狗眼,看不见的话戴老花镜或用放大镜也可以,不要一有和你意见不一致的观点就马上把对方打入对立面。
如果我的意见不代表主流,为什么后面还有一个关于恒达花园投票的帖子,高达80%几的网民都反对你们收钱呢?
莫非都是我鼓动的?
哎呀,你也太看得起我了,真是幸会幸会~:lol :lol :lol
没必要什么事都据理力争,教傻逼做人又不是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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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dabin13最好开个业主大会,废话唔好多讲,就讲明呢件事,投票决定就系拉,假若真系唔需要自行车站点系附近嘎话,证明恒达个个都有钱淫,开小车的,无咩无方便,将个站点改到去需要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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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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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建议搬到汇丰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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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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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DLhx 发表于 2013-8-24 23:36
“放肆地笑”这个网友言语上不雅,没有网言的道德!!!虽说是言论自由,但也必须要有道德!!!!版主不应该把此人 ...

你从哪点看出“放肆地笑”是环运局的人呢?在这件事情上,环运局的人需要这样做吗?政府已经明确表态不会出租金,只能想其它办法了。我觉得搬迁是一个好办法,其实很多人需要自行车的,就像我,经常和小孩一起踩单车,当作散步,感觉挺好的。(在三达路北延线,我经常看到很多人在踩单车或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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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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