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乘客在三水汽车站前打出租车。年底,三水将再投108辆出租车。/佛山日报记者丁铨摄 记者昨日获悉,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已发布公告,对108辆出租车经营权进行招标,确认中标公司为2家,分别经营54辆的士。新的士将于今年12月20日前投放市场。
新的士年底前投入运营
去年底,三水108辆出租车因经营权到期退出市场后,三水的出租车只有100辆左右,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广大市民关于增加出租车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近日,区环运城管局向社会公布了108辆出租车经营权招标,拟将108辆出租车分拆两部分,由2家公司经营,每一家公司经营54辆。经营权期限为10年,自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车辆投入营运之日起计算,108辆车辆需在2012年12月20日前全部投入营运
招标文件指出,中标人必须购置符合《佛山市新增(更新)客运出租小汽车车辆技术标准》的车型,符合国Ⅳ排放标准,且安装残疾人专用设备的车辆必须不少于本次投入运营车辆总数的10%。营运车辆须采用统一车型,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
每月营业收入定额不超6600元
据了解,出租车经营公司可向驾驶员收取3部分费用:按照《驾驶员承担费用明细表》的实际发生额的费用、承诺的当月每车营业收入定额、中标人为驾驶员购买社会保险、缴纳房屋公积金、支付工资的费用。区环运城管局负责人说,除上述3部分之外不得巧立名目收取驾驶员其他任何费用。如因政策性变化(如税收、路桥费等)需调整向驾驶员收取的每车营业收入定额或增加收费项目的,必须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在向驾驶员收取的费用中,营业收入定额所占比重最大。招标文件明文指出,向驾驶员收取的营业收入定额(不包括中标人为驾驶员参加社会保险、缴纳房屋公积金、支付工资的费用)下限为:5800元/车/月,上限为:6600元/车/月。投标人须在经营方案中对其中标后拟向驾驶员收取的营业收入定额进行合理测算,超出上限或低于下限的均为无效投标。
规范化经营提升行业水平
三水出租车行业因各种原因长期遭市民诟病,今年8月份以来,调整运价后,行业逐渐转入正轨。区环境运输和城管局希望,新增加的出租车从一开始就进行规范化管理,提升行业水平。
该局相关负责人说,中标人必须采用规范的公司化经营模式经营本次中标的全部出租汽车,不得擅自转让或变相转让。出租汽车产权和经营权归企业所有;经营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按规定支付驾驶员工资。
据悉,经营企业对其所有的出租汽车及其驾驶员实施统一调度指挥,承担对其所有出租汽车及其驾驶员的全部安全和管理责任。驾驶员由经营企业统一招录,统一安排;经营企业聘请的驾驶员,在驾驶或者控制本项目标的所涉及的出租汽车时的全部行为,均视同经营企业的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经营企业承担。实行定点错时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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