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岁女童高高兴兴去参观完新学校,但没想到在即将回到家的路上与父母阴阳相隔。昨日,笔者从三水区大塘镇获悉,上周日,当地一民办学校的6岁女童杨某在参观完新学校后由校车送回家,就在下车之际被一辆路过的泥头车撞倒并碾压在地,致其当场死亡。经三水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认定为正常交通意外,但有律师指出,家长和学校在监护上也需负上一定的责任。 事发??横穿马路遭泥头车超车碾死
据了解,死者杨某,女,今年6岁,贵州人,父母在大塘镇当地打工。9月3日,附近的振华学校就要开学了,为了确定是否入读该学校,在9月2日下午2时许,杨某父亲将女儿带到振华学校,留下她以便熟悉学校的环境,因校方承诺,在学生们熟悉坏境后,会派校车将学生送回家,杨某父亲不久后离开。
到下午5时30分许,学校陆续将参观的学生分批用校车送走,杨某上了车并在离家不远的彭岗村口的永平公交站下车。据目睹事发经过的村民介绍,当时杨某母亲正在马路对面呼唤女儿过来,当杨某正在横穿马路时,不料校车后面一辆泥头车飞啸而过,杨某被轧入车轮底下,当场死亡。
昨日下午,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对外通报称,当时一辆粤R号重型货车沿佛山市三水区X263线由S269线往永平圩方向行驶,17时45分左右,当车行驶至×263线1km+200m路段时,校车正停在右侧路边,货车司机曹某在驾车超越粤ET号校车的过程中,刚好撞上由右往左横过道路的杨某,继而重型货车左后轮辗压杨某身体,造成杨某当场死亡。目前,涉事的泥头车和振华学校的两辆校车已被警方扣押,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杨某的父母未与学校交涉。
另据悉,振华学校是一所九年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主要招收外来工子女。“杨某当时尚未报名该学校,而且当时学校也派了跟车老师,下车后老师也是牵着她,但一看到妈妈在等她,就挣脱了老师的手,急冲冲地横穿马路。”振华学校杨校长介绍。
隐患??该路段曾发生多起交通事故
“这里经常有大型的卡车或货车经过,住在附近的人来往马路时,都会‘心惊惊’”,据附近村民介绍,该路段大多是往广州花都方向的大货车,事发的位置是交通事故的高发路段,之前也曾出现多起老人、小孩被来往货车撞倒的交通伤亡事故。
笔者在现场观察发现,经过村口的这条公路为双向两车道,平均每分钟就会有四五辆大型货车经过,而事发地点又刚好处于转弯和下坡路段,车速较快,再加上路旁的绿化树长势茂密,对行人的视线也造成了阻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律师说法??家长、校方责任三七开
在此事故中,6岁女童杨某是经校车接送,在下车后才发生意外的,而当时她的母亲也在场亲眼目睹事发的经过,校方在对女孩的监护上是否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对此,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发表示,既然杨某父母将杨某委托给学校,而学校也承诺用校车将杨某送回家,双方之间就存在着一定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除非已经明确安全地将女孩送到其父母手上,否则即使女童并非该校学生,校方不能确保其安全,及时制止女童横穿马路的行为,也需负上监护不力的责任。
“在这件事故中,如果学校有七成责任,家长也应负担另外的三成。”他还认为,站在马路对面的母亲,明知来往的货车较多,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当看到女儿横穿马路的危险行为时,应该予以明确制止,否则也有一定的监护不力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