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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车压顶的士3人亡》追踪 ? 华)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去年三水区“12·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依法受到处罚:肇事车辆驾驶员邱某已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新建宏混凝土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2.9万元行政处罚。
据之前报道称,当天上午10时左右,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大道三水技工学校附近,一辆混凝土搅拌车在公路侧翻后,压在一辆新协力公司的出租车正上方。出租车被完全压扁,混凝土搅拌车洒落的混凝土浆灌入车内。尽管消防人员全力施救,出租车司机和一男一女两名乘客均未能生还。
此次佛山市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三水区“12·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佛山市三水区新建宏混凝土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营运车辆严重超载162%,驾驶员邱某在行驶过程中遇事处置不当而发生的一起较大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市安全监管局根据事故调查组根据责任认定,依法对新建宏混凝土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罚。经查明,该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制定有效预防混凝土车辆超载的规章制度;没有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肇事车辆没有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没有与肇事车辆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目前肇事车辆驾驶员邱某已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该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新建宏混凝土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2.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总经理廖某,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漠视安全生产工作,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亦依法受到了行政处罚,该案件现已进入结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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