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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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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抓拍的忌讳
要想抓到满意的照片,达到预期的目的,摄影者在抓拍现场一定要千方百计隐蔽自己,“缩小”自己。这是个总原则。凡是违背这个总原则,即不利于隐蔽自己,“缩小”自己的,都在忌讳之列。具体地说:
1.忌讳摄影者的衣着穿戴与当地当场人群反差大。如果到某地或某场合拍摄,摄影者自己的衣着打扮异常出色、耀眼,那就近乎时装模特表演,不是“缩小”自己,而是“放大”自己了。这样势必引起人们另眼相待,成为众人注意的目标。你一出现,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要想隐蔽、抓拍,困难程度无疑会增加。据狄源沧著《外国摄影十大名家》介绍,法国纪实摄影大师享利·卡蒂埃·布勒松,为了在现实生活中拍到真实、自然的镜头,外出摄影始终坚持一条原则:尽量使别人忘记他的存在。竭力使自己的行为举止和平常人一模一样,毫不引人注目。
在西方摄影中甚至流传出“布勒松会隐身术”的神话。其实,哪有什么隐身术,布勒松不过更善于隐藏自己而已。为了不引人注目,他从不使用闪光灯和测光表,并反对别人在报刊上发表他本人的照片。他解释道:“我就是靠人们不认识我来进行工作的。”当人们问他为何总是使用35毫米小相机时,他回答很巧妙:“一个猎人去打猎,何必带着机枪大炮;一个人钓鱼,也不应把水搅得乱七八糟再钓。”美国的约翰·布雷迪著的《采访技巧》里专门有一小节题目就叫“穿什么”,其中说:“记者的外表应当尽可能朴素平常”,“请记住,要点在于不直接的与你的采访对象争奇斗妍”,这是完成任务的需要。
2.忌讳兴师动众、声势浩大。
看看作者写的拍摄经验就知道,许多令人叫绝的好照片是作者不声不响、静悄悄地拍成的。我们现在有些摄影者却不大习惯这样做,表现为或者是摄影者本人喜欢有众多的人陪同自己去现场采访,或者是当地领导、同行出于热情,主动出动多人陪同,兴师动众,以为不如此就不够热情,不够气派。另一类表现是喜欢成群结队出去搞创作,浩浩荡荡、热热闹闹。这些做法实际都是把摄影者突出了,“放大”了。结果是增加了隐蔽的困难,也很难保持原有的现场气氛、人物情绪。气派倒是大了,效果却往往适得其反。讲气派、图声势,实际上是不懂得抓拍的客观规律。你要真想抓拍点东西,那就不要那么多陪同,不要那么庞大的队伍。
1988年,中国当代摄影学会在北京举办新闻摄影周活动。活动中,把中国的一些年轻记者和美国的几位记者分别编成几个小组。湖北日报的金涌同美国记者大卫·伯内特在一个组。对这一周的活动,金涌有一段回忆是十分有趣的。他说:“和大卫一起活动了几次,渐渐觉出他也有不尽人情的地方:在北京站候车室,有几个人跟着他,想学点东西。没什么可拍时还可以,要是一发现光线不错,人物情感典型,便令跟着他的中国学员全部散开,各拍各的,并约好个半小时后外面广场见,看谁发挥得好。大伙不免有点失望。这是人家的性格,不愿有人跟着,再说大呼隆,被摄者一见这阵势,不吓傻才怪呢!”从这段回忆可以看出,金涌等人跟着大卫无非是想看看大卫有什么样的绝招,而大卫却设法摆脱金涌等人。说这是大卫的“脾气”和“不近人情”,不确切。说人多了会吓傻被摄者,才道出了事情的真正原因。大卫所以要摆脱,要散开,正是为了“缩小”自己,以便抓拍。在这件事上,大卫做得是对的。
3.忌讳在抓拍现场毛手毛脚、情绪外露。
同写诗一样,抓拍,作者心中也要有一种强烈的激情和拍摄冲动。正象通常说的,作者不动情,作品就引不起读者的共鸣。但抓拍时,这种激情应深藏于心,做到“内紧外松”,不动声色,给人的感觉,是一副若无其事,漫不经心的样子。实际是“极经心”,全神贯注于拍摄目标的言谈举止,一有情况,立即行动。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迅速做出反应的,就要以最快的速度抓拍。突然出现了意外的事件、情节,仍“从容不迫”就可能误事了。一般情况下从容不迫,但需要快的时候要快得起来。
4.忌讳急躁。
在抓拍现场,谁想多等一会儿,多观察一下,我们有些同行就会说:“行了,别磨蹭啦!”。殊不知,急于求成,缺乏耐心,是导致抓拍失败的一个常见的原因。看准了的,估计可能“有戏”,要舍得花功夫等待。有时候,谁善于等,谁就是胜利者。
《新闻摄影》曾介绍过这样一个故事:美国,一个夏季星期天的上午,一对夫妇带两个孩子到加利福尼亚湖滨游玩。不幸大祸临头,两个孩子都落入湖中,淹死了。这在当地是大新闻,敏感的记者们闻讯赶来,想拍摄捞起溺孩的镜头,但等来等去无结果。一个下午过去了,一个夜晚过去了,直到第二天早晨,还不见动静。沉不住气的摄影记者纷纷离去了,也有的去吃饭。只有洛杉矶报的保罗·卡尔弗特仍寸步不离,耐心守候在湖畔,终于拍到了捞起溺儿时,母亲悲痛欲绝的情形。这是耐心等待的胜利。
5.忌讳乱抓乱拍。
所谓乱抓乱拍,就是抓的时候没有明确的目的──为什么抓这样的镜头?要表达一种什么意思?没有弄明确。这样抓出来的作品,就会主题不明。从题材的选定上就出现了“撞大运”的状况,作品质量就不可能上得去。
乱抓乱拍的再一种表现是:抓得不是典型瞬间──不能抓住对象动作的精彩处,没有显现出对象的个性特征;没有表现出对象的真实情感;没有对象活动的现场气氛;看不到作者本身的现场感受;有景却不是景的要点或景不含情,情不动人,寓意平淡等等。这样抓拍的作品,自然显示不出什么价值。
判断什么是典型瞬间,并且在它出现的时候,恰到好处地按下快门,这是抓拍成败的关键。这里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把握主题与对象的关系。如对象的最主要特征是什么,主题要求表现的是什么,对象形象表现中哪种表现符合他的特征,符合主体的要求。二是看准拍摄时机。有些抓的作品之所以失败,就在于没有抓准按快门的时机。掌握时机,需要在现场细致而紧张的形象观察和思维,更需要作者在平时注意提高观察分析能力和审美能力。
在表现人物或喜或悲的感情时,最好是在感情将到而又未到顶点时按下快门。这种表达人物情感的方式,可为读者留下某种想象、回味的余地。在表现竟技比赛活动时,要抓住某一动作充分展现的姿态(即顶点)。为要抓住这个“顶点”,同样要在不到顶点时按快门。因为这种顶点的到来,迅猛而短暂,从取景框看,已经到来了,但这时再开启快门往往就迟了。
抓得时候还要注意造型规律。忽视了这一点,也会造成失败,例如主体不突出;宾主间缺乏呼应;缺乏趣味中心;视觉纷乱;没有稳定感、空间感;表现方法老一套,缺乏新意;忽视光线效果等等。
当然,如果真正抓到了典型瞬间,感情的效果强烈,那么构图方面的不足,光线效果的薄弱,亦不致太多的影响作品的形象效果。不过在一般情况下,抓拍的典型瞬间应当有相应的和谐的构图形式来表现。只注意瞬间不注意构图,是会程度不同地减弱作品的表现力与感染力的。
六、抓拍与器材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实现抓拍的目的,除了技术、技巧,还要有相应的器材设备。究竟哪一种相机更便于抓拍?比较而言,以35毫米的小型机为宜,它轻便、小巧,易于携带和隐蔽。实际上,抓拍正是在本世纪30年代初,伴随着小型相机的问世而兴起的。在当前,小型相机牌号、样式多如繁星,功能更是日新月异。这里仅结合抓拍,谈一些有关的问题。
1.长焦镜头与标准广角镜头的比较。
先谈谈变焦镜头与定焦镜头。变焦镜头可以推拉,一只变焦镜头可替代几只定焦镜头,使用灵活方便,不用换来换去,即节省时间又提高了底片的利用率(拍照时已使画面饱满,减少了放大时的裁剪)。为摄影界广泛使用的定焦镜头使用起来需更换,确有不便之处,但其口径一般比变焦镜头大,成像质量也优于变焦镜头。在变焦镜头风糜几年之后,近年来,定焦镜头又重新受到重视,尤其是在专业摄影队伍里。
长镜头与标准、广角镜头各有长短,习惯上把200 毫米左右以上的镜头视为长镜头,把35毫米以下镜头视为广角镜头。常见的长镜头有180毫米的、200毫米的、500毫米的、1000毫米的,以至更长的。
长焦距镜头的长处是,能把远的拉近。远的拍摄目标,有的是条件限制,不能接近,这时可用长焦头将其拉近,得到大的影像。拍摄某些体育运动,如足球、体操、游泳等,也因场地限制,不能接近拍摄目标而必须使用长镜头。在这种场合,常常是“大炮”林立。另外,用长镜头拍摄会使画面中的景物距离变小,透视感减弱,即常说的“压缩感”。用1200毫米长镜头拍摄天安门城楼上的人,后排人物的头像几乎跟前排的一样大。有意识地利用长镜头拍摄的这些特点,可取得一种特殊的画面效果。长镜头拍照,景深短,易造成背景虚化,主体突出的视觉效果,也是个优点。
长镜头的短处也很突出。首先它太笨重,爬山涉水采访携带不方便。其次,它对拍摄的要求分外严格,镜头焦距越长,景深越短,调焦越要精心。用1200毫米长镜头抓拍时,用一块黑布把自己的头部和相机包起来,即便如此,也难把焦点调得很实。尽管由于科技的高度发展,已出现可自动聚焦的长镜头,使调焦变得简单,但这种镜头也不能随心所欲地使用,也不是万无一失。用长镜头拍摄最忌相机颤动,为使相机稳定,以达到所拍影像清晰,拍照时需用三角架。一般来说,镜头焦距越长,也就越重。镜头越重,所需的三角架也应越重。否则,头重脚轻难以稳定。拍照时宜用高速快门,最好使用快门线。这一切都是为了影像的清晰。影像清晰“实”,是照片的起码要求。除了有意识地利用模糊表现某种特殊画面效果外,一般照片都应清晰。但实践中却有相当一些照片 在不同程度的“虚”。有的照片立意很好,神态也生动,一放大是虚的,这就非常令人遗憾。而这虚,往往与使用长镜头有关,或聚焦不准,或相机颤动。单就成像质量而言,就是调焦准确,相机稳定,但由于空气中尘埃、水蒸汽等的影响,用长镜头拍也不如短焦距镜头的近摄,因为长镜头或多或少总要损失一些细节。
由此看来,抓拍不能接近或不宜接近的目标,应该用、必须用长焦距镜头。一般的拍摄对象,如能近摄又无其它特殊需要,就不一定“舍近求远”使用长镜头了。目标近在眼前,用“突然袭击”法、“障眼”法抓拍,长镜头简直就派不上用场。
50毫米标准镜头、35毫米、包括28毫米、24毫米……广角镜头,虽不能把远的拉近,没有望远功能,但它有另外一些特点:一是轻便、小巧;二是景深长、视野广。这两个特点使这些镜头在近距离拍或抢拍上,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很明显,“突然袭击”法、“障眼”法,只能用标准镜头或广角镜头。因为根据目测调焦或区域调焦,不可能分毫不差,而标准镜头,尤其是广角镜头景深长既使有些出入,也不至过多地影响影像的清晰度。视野广则利于不通过取景器取景的抓拍,比如“障眼”法,既使取景略有偏差,关系也不大。有人说,摄影作者的双腿就是长焦镜头。这就生动地说明了,在现场充分发挥摄影者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法国摄影家抓拍大师卡蒂埃·布勒松的精彩作品,大部分是用50毫米标准镜头拍摄的。我国老一辈摄影家吴印咸、沙飞等人许多脍炙人口的佳作,都是用远比现在简单得回材拍摄的。即使在现代,许多世界优秀新闻照片也是用50毫米或35毫米镜头所摄。重要的是表现了什么,而不用什么表现的。
说这些的用意是,有条件装备长焦镜头(包括眼下时兴的可以造成画面形象、线条变形、夸张的超广角、鱼眼镜头)当然好。没有条件的,也用不着灰心丧气,充分发挥手里现有镜头的作用,完全可以大有作为。如果你拍的照片不感人,原因一般不在相机,而在其它方面。
在衡量了长镜头及标准镜头、广角镜头的长短、利弊后,可以说,抓拍一般的照片,即打“常规战”,有一只28─80毫米或35─105 毫米的变焦镜头(即从广角到中焦)是比较实用的。尽管这种变焦镜头的结像力不如定焦镜头,口径也略小,但如使用得当,出入也不是很大。
2.傻瓜相机。
傻瓜相机的优点是小巧玲珑,自动化程度高,携带方便,作为正规相机的辅助设备是很实用的。有些专业摄影记者用傻瓜相机抓拍到很难得的照片,如郑呜的“倒闭后的滋味”。傻瓜相机本身一般都有微型闪光灯,在特殊紧急情况下,也可使用闪光灯拍摄,这也是个长处。傻瓜相机程序曝光系统是以平均亮度为依据。一般顺光、侧光逆光拍摄问题都不大。但用逆光拍摄,如果背景很亮,所拍人物在画面中占的比例又过小,那么被摄人物的曝光就会过度。原因是,傻瓜相机不知道哪里是曝光的标准。当然可以通过调整加以补偿或缩减,但弄不好会因调整而误了时机。自动聚焦也有类似的问题。总之,傻瓜相机是好东西,可以用,但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更合适,怎样使用,不能不加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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