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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醉翁之意? 于 2012-5-1 19:04 编辑
今天收到物管关于小车停放方案的新通知,
其中有3条是非常不合理甚至可以说是狼狈为奸和不作为的行为来的:
1,物管规定:车库门前的位置(包括门前对开靠绿化的公共道路),
其他车主如果在征得车库业主同样的情况下,
可以在他车库对出的道路靠绿化边的位置自划停车位,
但需要向物管交同样的停车费,那是什么意思了?
其实个别车库外的绿化边位置除了留够车库小车进出之外,
是大有条件留一个停车位的,好多小区也是这样做这样利用位置的,
之前我们这里也是同样这样规划感觉消防车是足够位置进出的,
并一直延用觉得也合理(如图1所示)
更何况你要明白那是公共位置来的,按你这样的意思,
就是间接承认那些公共位置是车库者所有?(如图2,3所示)
以就得出他可以随便支配的结论了?而你就可以堂而惶之的收费?
道理摆出来有几荒谬自己应该知道吧,
谁个车库门前位置不想有大过足球场的位置来方便自己?
但那是不可能的,因为那些是公共位置是属于大家的,
既然真的认为绿化边的位置不可以停车或者完全阻碍车库进去的,
那就干脆任何人都不可以停你也不可以默契式的收费,
何来你又可以让车库业主自主决定公共位置的使用权呢?
你真的是拿我们的公共资源苦了我们,你却一家便宜两家着?
实施新方案后这里停放方式全部消失归车库业主所有,(如图4所示)
如此下去使本来就不多的停车位更加之小(只有150个,估计只是剩以前的3份之1了),请问你这样搞一搞,单凭你的一句没有安排到车位的业主就自己解决就OK了?
你有无预感到可能发生的事情会到什么程度呢?你是否能控制到?
这是在制造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这样的行为是路人皆知欠缺理据支持的.
2,就是停车物管只管收费,至于车况如何发生任何车损你是概不负责的,
请问钱就会收工作就不做,你是不是当800几业主都是傻B来的呢?
你这样的行为是典型的严重不作为行为了.
3.除了交通部门,谁也不可以随便锁别人的车,你是在执行私法,
谁赋予你锁车之后开锁费100元的特权?
之前有这样行为的花园已经再不敢这样违法行为了(包括雅居乐),
当我们都是法盲?
其它还有好多不足的地方还没有披露出来,就单单就上面3条的情况,
如果物管方不重视而一意孤行执行下去,
相信好快产生非常多的矛盾非常多的反抗行为,
除非你是非常愿意看见那些行为出现吧,因为你的方案绝对不能服众的.
只要是边方面恶你就向边方面倾斜吧了,没有任何理由。
别再当大家傻的,能忽悠就忽悠.希望新物管看着办吧.
(本着按理说出把真象披露,宗旨都是想把小区搞好,让我们大家有一个安逸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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