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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水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被告将30多万元的赔偿款打进法院代管款账户后,原告方却迟迟没人肯来领取。 事故发生在2010年年底,受害人古某醉酒驾驶一辆小货车在高速公路追尾撞上一辆重型货车不幸身亡,留下了妻子(下称“古妻”)、一双年幼的儿女及老迈的母亲(下称“古母”)。万幸的是重型货车购买了完备的第三者保险,三水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法判决货车的保险公司赔偿古某家属30多万元。案件生效后,保险公司很快就将赔偿款汇进了法院的代管款账户。
将上述情况向古某家属解释后,古妻表示婆婆一直躲着自己不见,也不愿意授权她代领或者前来法院办手续。于是办案人员又致电古母,但无论办案人员怎样解释她都不为所动。
婆婆忧心儿媳撇下孙子
办案法官不厌其烦拨打古母的电话,终于古母卸下“心防”向办案人员道出了“给钱不要”的缘由:原来事故发生前,受害人古某与妻子一直在佛山工作生活,而古母则独自居住在上海,古妻与古母素来不和,为了赔偿款的分配问题及小孩的抚养问题,她们闹翻了。
原来,古母认为儿子死后,媳妇肯定不愿独力扶养两个小孩,叫她来佛山就是想把小孩扔给自己拿钱跑了,而自己年纪大了,即使有赔偿款也无力扶养小孩。所以她才一直躲在上海。
法院制定分配方案
办案法官遂将婆婆古母的说法向媳妇古妻求证,古妻表示自己说把孩子扔给婆婆只是吓唬吓唬她。
了解到婆媳各有顾虑,办案法官制定了一个分配方案。争吵多日的婆婆和媳妇对该分配方案表示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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