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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3日从广东佛山市消防部门获悉,该市三水区2011年“8·23”重大火灾事故已有初步处理结果,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1人受处分。
2011年8月23日凌晨6时许,广东佛山市盛丰陶瓷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办公综合楼发生火灾,造成15人遇难,1人重伤的重大火灾事故。
据佛山市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三水“8·23”重大火灾事故由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查处。上述处理结果是广东省初步意见,具体处罚名单将另行公布。
据悉,广东省政府事故调查组查明三水“8·23”重大火灾事故直接原因,是佛山市盛丰陶瓷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办公综合楼二楼中部楼梯北侧吊顶内的铁质电线槽内电线短路,产生高温熔珠引燃可燃物所致。
广东三水“8·23”重大火灾事故中15名遇难者的家属均已获得7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佛山市消防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佛山市共发生火灾81起,死亡22人,受伤7人,直接财产损失人民币1462.73元万人民币。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及家属是火灾受害的主要群体,占全年火灾死亡人数的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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