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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未完成的“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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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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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三水区昨天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命区直15个部门的行政首长。
    会议还审议了“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截至目前,三水十件实事中,六件已按时完成,其余四件正在进行中,未完成项目包括工业幼儿园的改造、江滨公园和云东海公园的建设、永乐路下穿铁路涵洞的建设、一村一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等。
    三水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未完成项目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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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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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1 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讲就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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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1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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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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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1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diao ,又话增加三水的公交,又话路边单车,边一件做到啊?简直就系系度放PI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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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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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1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请问公交改善不是吗?改善去哪里了?现在报站系统都拆掉了,我都不知道公交系统完善在什么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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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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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9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回复 老启儿 的帖子

在三水政府网发帖被冷藏,问题被忽略--区政府的行政投诉栏目是用来做摆设或真想听意见 (连这样的容易做的小事都不解决,谈何民生实事!)(本贴发出已有一个月)
本人2011年11月14日在三水区人民政府网行政投诉栏目反映了绿湖城市花园北门出三达路口路口较小,且被绿化树遮挡住司机视线,从小区出来的车辆要进入三达路,根本看不到三达路由北向南(即君好夜宵去德保市场方向)的车辆,十分容易发生车祸!建议:1、加大路口宽度;2、降低路口绿化树的高度,最好用绿化草!

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1年11月21日回复说:“请向绿湖城市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投诉,由绿湖城市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向规划、建设、审批单位进行报建、经审批同意后,再由申请人出资改建。”

本人随后对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的回复发了题为《如此回复,完全不负责任!》的贴,提出那路口本来就不属绿湖城市花园物业管理管,相关部门应到现场看看就知道,那条是三达路,那路口也是公共的,当初设绿化带也与绿湖物业没关系,也从来不需要征求物管和住户的意见,为什么现在提出把绿化带降低却需要物管来报建,还要申请人出资改建?既然问题提出来,相关部门就该正视,否则等出事故就迟了!

该贴发出后,我留意到,在三水区人民政府网行政投诉栏放了一天,当时是已受理没回复,第二天,我再上去看有没有回复,发现该贴已经被删掉了,以后再也没出现过!投诉被冷藏起来了!!为何?不但如此,之后再上区政府网行政投诉栏发帖,就天天都发不出了!
把绿化树去掉一部分或降低有多难?如果政府连这样的安全问题都听不进去,还想封住别人的口,你们这样拿纳税人的钱不觉得惭愧吗?老百姓还能指望你们什么?如果在政府网发被冷藏,我们就只能在其他地方发了,希望区委办区府办正视大家的意见,不要偏坦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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