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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7日凌晨,15岁的初三学生潘某华在三水一家酒吧喝了啤酒后,无证驾摩托车送两名初三女生回家,途中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1死2伤,事后,受伤的潘某华及小轿车司机王某均弃车逃逸,后陆续自首。昨日,南都记者获悉,身亡女生家属获赔约46万。 身亡女生陈某丽生活在单亲、贫困家庭,成绩优异,是一名副班长,倒在中考前夕,令老师和同学惋惜,而受伤的冼某宝则掉了八颗牙齿,在医院治疗了很长一段时间。
近日,三水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因事故方肇事逃逸,交警认定潘某华、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丽家属、冼某宝将两肇事司机及其交强险的承保公司告上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两肇事司机认识到其违法行为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受害人及其家属也了解到自身对于事故损害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最终,肇事各方达成和解,潘某华方分别赔偿陈某丽家属、冼某宝20.7万元、4万元,轿车司机王某方分别赔偿受害人陈某丽家属、冼某宝16万元、4万元,受害方撤回了对肇事司机的起诉。
由于保险公司不同意调解,故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分别赔偿受害人陈某丽家属、冼某宝近10万元和近2万元。该案宣判后,原告及保险公司均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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