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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李大飞 于 2011-7-4 15:07 编辑
三水区疾病防治所承认误诊 卫生部门介入协调处理
本报讯(记者 金晓青 摄影报道) 相隔一个月,在同一家医院体检,2次结果截然不同,导致患者索赔无望。连日来,外来工李廷均多次找院方讨说法。
李廷均的X光胸片,骨折痕迹很明显。
》患者自述
检查结果不同索赔无望
6月30日,记者在三水区卫生局见到了外来工李廷均,李廷均现年45岁,重庆市秀山县村民,家中上有80岁高龄的母亲,下有3个儿女,最大的16岁,最小的11岁,其中2个小孩都在上学读书。
李廷均称,他于2006年7月应聘到三水新明珠建陶工业有限公司做搬运工,入职时经过公司委托的医院体检完全符合入职健康要求。2011年4月30日正式离职。离职时,他是完全按照公司规定,到指定的三水区疾病防治所白坭站进行离职健康检查,负责身体检查的医生姓马,体检时间是4月30日,体检结果显示全部正常。一个月后,他到广东金牌陶瓷有限公司应聘,入职体检同样为三水区疾病防治所白坭站,但体检报告显示:X光高仟伏胸片显示右侧第7.8及左侧第8后肋骨陈旧性骨折,不符合应聘要求。
当时李廷均全家都感到十分意外,为了证实骨折损伤的情况,他又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查,检查医生不但明确告诉他骨折的位置和时间,并说明治疗这种骨折需要2至3年时间,还需要大量的医疗费用,且治疗期间病人不宜从事体力劳动。李廷均称,他们全家6口人全靠他一人打工养家,现在更是雪上加霜,已无法从事较重的体力劳动。
为治好自己的骨伤,之后他三次找到当时离职复查的三水区疾病防治所白坭站,要求见当值医生及院长,均被拒绝。院方承认是误诊,表示愿意给予2000元人道主义援助。但是,由于院方的“误诊”,导致李廷均找原打工企业即三水新明珠建陶工业有限公司索赔无望,厂方拿出体检结果合格证明,表示厂方赔偿无据。
李廷均称,他多次找三水区疾病防治所院方协调仍无结果,因此,强烈要求区卫生局协调,尽快敦促院方为其解决此事,协调治愈他的骨折,并赔偿由此而产生的误工和其他费用。
》卫生局调解
院方答应跟厂方沟通
7月1日,三水区卫生局组织医患双方调解此事。
三水区疾病防治所代表称,他们确实存在误诊行为,但误诊行为本身并不会导致李廷均受伤。在李廷均找到他们之后,他们也马上调出了两次检查的片子,并请专家会诊,据专家分析,李廷均的骨伤大约在半年以上。之后,院方为李廷均补开了证明,并向其道歉,表示愿给予2000元安抚费。也已致函新明珠,正协调解决此事。李廷均若不能接受,那只能建议其到法院起诉,院方愿接受法院判决。
李廷均对院方“误诊”的说法表示无法认同,他拿出院方给他补开的证明:“李廷均4月30日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X光高仟伏胸片(片号026789)结果显示:右侧第7.8及左侧第8后肋骨陈旧性骨折。特此补充报告。”他认为院方当时明明检查出骨折,却不肯开骨折证明。他还向记者展示复查的X光胸片,上面可以清楚地看到,李廷均右侧肋骨有明显的骨折痕迹。而现在,因为没有厂牌,他连新明珠公司的大门都进不去,更不要提索赔了。
对于“误诊”说法,三水区疾病防治所相关负责人称,职业健康离职检查是不需要写出详细检查结果的,职业健康入职检查则会根据企业要求,写出详细检查结果。
三水区卫生局代表调解称,院方存在漏诊,确定无疑。作为医疗机构,必须要为漏诊尽自己的义务。要求院方必须尽早联系厂方,指定一个人办理此事,尽快把厂方意见反馈给患者。如果双方协商不妥,建议患者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三水区疾病防治所代表表示愿意接受卫生局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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