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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imsonge 于 2011-5-1 18:42 编辑
喜欢一个人,不喜欢一个人,其实是有理由的。只是我们都忽略了。这个人的身上,必定有吸引或让你讨厌的地方。因此,注定了无可避免。如果爱或喜欢这种感觉,可以随意地丢弃与执起,那么只能说,你对你自己也是如此地随意。曾经有个很喜欢的人,不敢说爱,因为自觉没资格。猜测着这个人的喜好,他的悲喜,他关注什么,在信息,在聊天的只字片语,甚至在他的手机问候语中,关注他的一切。觉得自己卑微到极点,看不起自己。反反复复,煎熬着。想要自尊,没了爱情。想要爱情,很难不卑微。然而一切不过是如此。结局并非我想要。太过于想保护自己,自私得毫无理由。不懂得倾尽所有去争取。因此对这样的结果,只能默默承受。如今事过境迁。回想起来,深深感激曾有这么一个人,让我懂得如何爱一个人。因为明白喜欢一个人,无可救药,无法避免,无能为力,更加难能可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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