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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投案自首,获刑3年半 三水一物业公司的女出纳员潘某沉迷澳门赌博,2年前欠下8万元赌债,由家人帮忙偿还。恶习不改的她,竟挪用公司资金近40万元。近日,潘某被三水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潘某,女,是三水本地人,自2008年4月起,担任三水区一家物业公司的出纳员,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支及资金管理,主要有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公共水电费、房屋装修押金等。她平时嗜好赌博,曾多次一个人去澳门赌博,然而一心想赢钱的她却越赌越输,在输光了自己的积蓄后,竟然打起了公司资金的主意。
去年8月期间,潘某利用职务便利,分多次将公司款项从账户提取后放置在保险柜内,然后在两个晚上分别提取约20万元用于赌博,每次都输得分文不剩。输光40万元后,潘某心里很害怕,由于没有能力归还,最终选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核对,潘某挪用的资金共计395228.37元。据法院人士称,由于嗜赌如命,潘某与丈夫的关系并不是很好,正处于分居状态。
三水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潘某利用作为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潘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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