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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起未获许可不得经营乳制品 商家多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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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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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1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宣布,乳制品经营必须有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8月起无证照商家将受到查处。昨天,记者走访三水母婴商店和超市,商家们表示并不知情,但会配合换证。   为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从今年4月1日起,申请乳制品经营必须到工商部门申领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对已从事乳制品经营的,也应在今年7月底前主动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从8月1日起,无证无照经营乳制品的商家,将被依法查处和取缔。
  “卖奶粉需要换证了?我们不知道啊!”对于工商总局出台的措施,母婴商店的老板冯先生一脸疑惑。3年前,冯先生在三水区妇幼保健医院附近开了一家母婴商店,经营妇幼儿用品,包括服装、玩具和奶粉。冯先生说,开店就是为了卖奶粉,如果要换证,自己肯定配合,“准备过段时间到工商部门了解清楚,看看自己是否需要换证”。记者随后走访多家母婴商店和超市,商家们都表示不知情,但需换证的话会配合。
  而一位正在选购进口奶粉的家长则希望政策能够早日实施。这位家长告诉记者,自从出现问题奶粉事件后,大家都非常担心奶粉的质量问题。“现在卖奶粉的店很多,除了大的母婴店和超市,一些小士多也说卖的是港版奶粉、全进口奶粉,真假莫辨。”,他希望这个措施能够真正规范奶粉的流通环节,让小孩都能喝上安全的奶粉。
  记者从三水区工商局了解到,目前还没接到这方面的通知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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