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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阿美看中了上千元的靴子,买前特意问销售人员:过几天会打折吗?得到否定的回答后,她买下了靴子。但两天后,她发现商场打折了,便宜了250元。气愤的她要求退还差价。 阿美说,16日晚上,她去三水广场某百货商场买鞋,看中了一双百丽的长筒靴。当时商场正在做促销,打8折后买一双者可减68元,两双减168元。当时,阿美专门问过售货员,过两天双休日的时候,商场会不会打折,售货员肯定地说不会。这双鞋子的标价是1399元,阿美最后以1080元的价格就买下了鞋子。但两天后,该商场搞2周年庆典促销,那双鞋子打6折,只要840元,少了240元。
阿美觉得被服务员忽悠了,两度找商场的客服中心,要退还240元的差价,或者退鞋不买。但商场都不愿意。商场经理区凤霞说,商场问过当时接待阿美的售货员,售货员说没有说过几天不打折的话。商店认为,阿美要求退货或退差价的理由不充分,予以拒绝。最后一次接触时,区经理答应给其办理一张会员卡,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区凤霞说,商场最近一次打折是两周年庆祝活动,这次打折的促销活动是在阿美买东西的第二天即17日上午商场管理层才做出的决定,普通售货员是不可能提前知道打折促销的决定的。
由于取证不易,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游植龙认为,阿美很难要回差价。游律师认为,一方面阿美要有证据,证明售货员确实告知她不会打折的话;另一方面还要证明,售货员是明明知道会打折,但在主观上故意欺骗她,否则很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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