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是城市保洁的重要工具,但一些运输车辆驾驶员贪图方便,未对运输车辆的密闭情况进行检查便上路运输,容易导致出现垃圾遗撒、垃圾水滴漏、污染路面的现象。
因此,生活垃圾清运公司应该要对运输车辆和设备进行及时维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同时,生活垃圾清运公司要加强对垃圾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教育,严禁垃圾运输超高超载、垃圾外露和滴漏。一旦出现该类型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将依法严格执法,保障市民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 (二)将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运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理场所; (三)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后,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 (四)用于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车辆、船舶应当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不履行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义务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三水城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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