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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政能量] 【城管普法】三水一摊贩“任性”占道经营,被罚款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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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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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案例是今年多起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的无照经营行为处罚案件的其中一例。一些市民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小摆小卖影响不大,或错误解读“地摊经济”,随意进行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的无照经营行为。
事实上,无照经营、占道经营的行为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存在较大的交通隐患;而且这些无照经营的食品,产品质量堪忧,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
此前,海南省一流动摊贩售卖10份问题寿司致7名儿童食物中毒,山东省群众食用了地摊上的酱香饼导致15名群众中毒......这些事件提醒着我们要注意食品安全。
夏日炎炎,食品更容易变质。三水城管提醒各位市民朋友要擦亮眼睛,不随意购买无照经营售卖的食品。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三水城管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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