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真有办法,我们这下不用赔钱了!
近日三水法院因案施策善用活用保全财产置换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使被申请人免于支付高额赔偿实现一案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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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中,根据申请人李某某的保全申请,三水法院裁定在850万范围内保全被申请人广东某家具公司的财产,随后依法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查封了部分机器设备。
因实际冻结资金仅有120万余元,申请人李某某提出追加保全,要求查封该家具公司的一批成品货物。得知消息后,被申请人广东某家具公司立即向三水法院提出,该批成品货物是定制办公家具,如逾期交货,将面临高额赔偿。
考虑到被申请人是中小微企业,为最大限度降低财产保全对其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承办法官何健钊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出示财产保全清单并提出置换保全方案。经过释法说理,最终,申请人同意被申请人以150万元存款及两处不动产置换保全标的物,家具公司得以按时交付该批定制家具、继续生产经营。
下一步 三水法院将坚持多措并举 善意文明“巧”执行 力争用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好的效果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经济稳定发展
来源: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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