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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三水交警大队持续开展治超联合执法行动
5月10日晚7时至11日凌晨3时,三水交警大队联合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在西南、白坭片区开展联合治超行动,严管严查超限超载货车,全力稳定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当日凌晨0时12分,执勤民警与联合执法组人员巡查至白坭进港路时,发现有1辆改装的半挂货车行迹可疑,马上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岂料,驾驶员见势头不对,立即弃车而逃。
经过磅,违法车辆超重69.3吨,超重比223%。有严重加装车厢栏板行为。
交通部门迅速联系车主,讲清利害关系,经过耐心劝说,驾驶员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投案自首。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共查获超载车辆9辆,其中“百吨王”6辆。今年以来,三水交警查处超载车辆374辆,其中“百吨王”20辆。民警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处五百元罚款,记一分;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处二千元罚款,记三分;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二千元罚款,记六分。
接下来三水交警将持续加大对工程运输车、货车、水泥罐车等重点车辆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实行错时执法推行“不打烊”式治超管理方式严厉打击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编辑 | 文 文 校对 | 文 文、钱小韵 审核 | 梁 成 来源 |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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