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排污许可执行情况,严厉惩治偷排偷放、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恶意违法行为,西南生态环境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排污登记质量专项检查行动。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照登记信息逐一检查了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等环节,重点排查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转、环保治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偷排或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废气处理设施中活性炭更换不及时、未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间、危废贮存标识不明显等行为。执法人员当即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指导,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进度,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
各相关企业应当以遵纪守法为前提,以**履责为底线,积极从被动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自查整改,从自行监测、台账记录、信息公开等方面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
西南生态环境监管所也将持续进行排污登记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加大对辖区内排污登记企业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知识科普 1.《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第十八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
2.《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第十九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第二十一条 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来源:西南街道生态环境监督所 编辑:佛山新闻网 朱广晖 审校:西南街道宣文旅办、刘丹红、李细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