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教育办、各旅游企业: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部门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粤教思函〔2018〕71号)及佛山市教育局等10部门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佛教德〔2018〕14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三水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和对象范围
由各镇(街)根据接待量、学生数等因素,合理科学规划本区域区级基地,创建的数量和计划,于2022年5月20日前按本文件要求上报推荐名单和材料。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见附件1)明确规定的基地9项基本条件或营地20 项基本条件的法人单位,均可申报。申报的基地、营地名称与申报单位的法人单位全称可以有所区别。
二、申报推荐和认定工作流程
(一)单位自评申报。申报单位对照《细则》如实填写申报表(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基地和营地),按申报类别提交如下材料(基地1-4项,营地1-5项): 1.《基地申报表》(附件2)或《营地申报表》(附件3); 2.根据《细则》附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3.申报项目基本情况及特色简介(基地600字、营地1000字 以内); 4.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文本资料、相关研学实践场景图片4-6 张; 5.申报营地的还须提供住宿、食堂场景图片各3-4张,营地辐射式研学旅行线路设计方案。
(二)属地受理。申报单位须向所在地的镇(街)教育办递交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材料(盖单)1份。
(三)属地初审。属地镇(街)教育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实地核查,在申报表上签具核实意见并盖章后,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受理,电子文本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jcjjg116@ss.gov.cn,区级部门直属单位申报区级基地的,所有材料直接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材料1份。
(四)复核评定。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会同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股联合组织专家进行复核评定。对照基地基本条件,有1项及以上不符合的,不予评审通过。对照营地基本条件的,有2项及以上基本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评审通过。
(五)认定公布。区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评定结果,将在区教育局和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有关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由区教育局和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发文公布。
三、申报截止时间
区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各镇(街)教育办须于截止日期前完成初审推荐工作并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受理。审核推荐形式由各镇(街)教育办自行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申报认定工作。各镇(街)教育办要积极开展辖区内申报认定工作(每个镇街推荐不少于1个),加强宣传、统筹协调、抓紧部署,按期报送。要优化办事流程,须按“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及时在当地教育网站等渠道公布受理申报工作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工作流程,方便申报单位联系。
(二)项目申报必须客观、如实、准确。属地受理部门要严格对照申报基本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对失实或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推荐。
(三)认定审核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做好申报认定各环节的各项工作。申报工作现场踏勘、初审推荐、复核评定等各环节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均须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五、联系方式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联系人:王琼,电话:0757- 87733696 ;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jcjjg116@ss.gov.cn,地址: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2号)基础教育股404室。
佛山市三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人:卢淑华,电话:0757-87709638。
附件: 1.佛山市三水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2.佛山市三水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3.佛山市三水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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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佛山市三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4月27日
来源:三水区教育局 编辑:三水教育微信编辑小组 |